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黄山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现将“2025年休宁县五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年休宁县五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1.3建设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0.50万亩。
1.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输配电、科技推广、管护利用等改造提升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质量标准:合格
1.8项目性质:其他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须含农田建设内容)项目施工项目(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内,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省级(含)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水利(须含农田建设内容)项目(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内,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4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安徽省农业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版)》范本中的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具体要求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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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若水利安全标准化级别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 |
详见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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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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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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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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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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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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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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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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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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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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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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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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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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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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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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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即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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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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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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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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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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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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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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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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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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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偏差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累计缺漏金额(多报金额不得抵销缺漏金额,缺漏金额计算时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数据计算)占投标报价未超过3%,也未影响各投标人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价排序。 凡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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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衡报价评审 |
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分部分项报价,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分部分项报价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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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报价合理性 |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纳入响应性评审的分项报价在许可范围内,投标人所投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元)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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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20分 (2)施工组织设计部分:10分 (3)投标报价:65分 (4)其他评分因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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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法一 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评标价位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内; 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业绩等评审指标符合本章第2.1.2项要求。 将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的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评标价和n个较低评标价,取其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符合上款1)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X0,同时符合上款1)和2)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X,当X0≤30时,按照上款2)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求出X;当X0>30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前30个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前30个投标人中有不符合上款2)条件的,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全部递补并据此求出X。排序最末且评标价相等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①当3≤X≤5,n=0; ②当5<X≤10,n=1; ③当10<X≤20,n=2; ④当20<X≤30,n=3。 如出现X<3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 本项目A1值为:1.0 A2值为:0.85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C值,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C值的计算方法如下: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为Y(无论是否成功解密),将Y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X值计算选取)。
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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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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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信誉 |
5分 |
(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内,以投标人颁奖颁布时间或者是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不含参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需包含农田建设内容)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获得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①获奖证书扫描件,②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附获奖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③获奖项目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农田建设内容的,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①、②和③三项必须同时提供,否则该项目获奖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计取一次。 |
类似项目 业绩 |
6分 |
(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内,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6分,最多得6分。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须包含农田建设内容)施工项目。 注:1、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农田建设内容的,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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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历、业绩 |
4分 |
(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内,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最多得4分。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须包含农田建设内容)施工项目,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过施工项目经理的岗位。 注:本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资料要求如下: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农田建设内容的,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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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5分 |
组织机构设置、分工协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造价人员、质量负责人、终检工程师等),从组织结构形式、人员配备、专业匹配、职称、执业资格、业绩、进场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横向比较,优得 4.7~5分,良得 4.4~4.7 分,一般得 4.1~4.4 分。 注:1、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均不得兼任;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相应相应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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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分 |
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主要物资供应计划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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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 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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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安排计划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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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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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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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 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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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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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总体筹划、目标、节点、关键工序及工期保障,施工场地布置等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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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 |
1分 |
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重难点分析、对应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1分,一般得0.6分,差的得0.3分,无相应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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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 |
65分 |
(1)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1; (2)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 100* E2。 本招标项目E1= 1;E2= 0.5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一款情形时,对于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3%—5%)作为其价格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情形时,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 %(1%—2%)作为其价格分。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因素 |
单位间调度配合方案 |
5分 |
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度配合方案,内容完整、措施合理。优良得4-5分,一般得3-4分,差的得0-3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查询要求如下: (1)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评标委员会仅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是否被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者是否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 2.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文件制作应当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6项规定。 |
四、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8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9月18日17时3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五、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7512122 、陈先生;13695590886、姚工
邮箱:1428694614@qq.com
招标人:休宁县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黄山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