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将“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
1.2建设地点:黟县渔亭镇
1.3建设规模:项目在渔亭高速口片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本次建设处理能力为250吨/d,项目占地约34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格栅渠、调节池、事故池、污泥池、生化组合池、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在线监测房、风机房、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中控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站外建设污水输送压力管道1.87km,重力管道0.57km。
1.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试运行期90日历天,运营期为试运行结束之日起5年。
1.5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②运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运营维护工作,运营期为试运行结束之日起五年。
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1.7质量标准:
1.7.1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2 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运营期限五年,详见招标文件运营要求。
1.8招标控制价:建安费:约1700万元,运营费用(人员与检测设备最高限价为27万元/年,处理费单价为2元/吨)。
1.9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1.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 不采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2.1.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运营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运营管理能力。
2.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2.2.1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2.2.2运营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
2.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2.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2.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4.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均不得超过1家;
2.4.2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2.4.3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2.4条信用要求;
2.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2.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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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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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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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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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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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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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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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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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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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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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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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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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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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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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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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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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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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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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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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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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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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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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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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1)施工质量承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全部一次合格标准; (2)文明施工承诺:施工期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洒水、打扫路面卫生。不得造成扬尘污染,满足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求,因此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月考勤不低于7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出勤时间为本月施工时间的100%,考勤按照脸谱考勤管理; (4)技术规范书中列明的设备品牌均为参考品牌,不是指定品牌,供货时可采用参考品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设备产品,中标人承诺采购设备、材料时,必须先报监理、跟踪审计及业主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5)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6)承诺投标单位项目实施后的环保监测数据必须能够与安徽省环境王管部门的在线监测平台联网,若不能联网视为供应商未能履行协议,招标人有权追回全部货款。 (7)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设备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总氮分析仪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CMC)、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CEP)证书,以及提供使用的同一台设备(同一出厂编号)每个季度由中国计量认证(CMA)机构对设备进行比对的报告,以佐证所投标品牌产品的计量稳定性,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仍未能按要求提供的上述证书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中标人资格,并放弃投标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以虚假投标依法作出处理。招标人可以按照本次招标项目定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序依次(若出现得票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其他定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承诺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执行; 注:投标时需逐项响应,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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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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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函(12分) |
运营单位业绩(2分) |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规模在250吨/d及以上的工业废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业绩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的得2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评审因素的,另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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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荣誉(2分) |
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担的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荣誉的,区县级及以上的得2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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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负责人业绩(2分)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运营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规模在250吨/d及以上的工业废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业绩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的并担任运营负责人的得2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评审因素的,另须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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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运营团队人员(6分) |
投标人拟派运营团人员(除施工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外)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环保工程相关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每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满分6分。 注:①同1人员拥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得分,投标时须将人员社保(社保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要求)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可提供毕业证或其他证书体现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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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10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对主要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4<F≤5 分,良好得2<F≤4分,一般得0<F≤2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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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案(5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运营方案包括对组织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岗位职责)、水量水质波动问题工艺控制(对于水质和水量异常波动分析正确、以及出现各种波动情况均有很好的解决方案)、日常操作和维护方案(项目日常运营维护方案)、降低成本和提高运营质量方案、环境保护运营方案、日常水质监测管理(日常水质监测频率、水质监测方法、仪器操作、药品管理满足规范要求)、汇报及沟通体系(具备污水处理厂各项详细流程)、培训方案(对于运营期间各岗位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移交回转方案等,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4<F≤5 分,良好得2<F≤4分,一般得0<F≤2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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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78分) |
商务标初步评审(符合性) |
商务标初步评审: 1、 总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2、 投标工程建安费报价清单中清单子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得高于工程建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中对应的清单子目(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运营费用不得高于运营费用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 税金、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的评审,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已说明固定价部分,如有调整作无效标处理。 4、 根据5.3.2商务标评审,6否决投标条款,响应性清标。 异常低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要求,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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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的确定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一、建安费报价的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1、取所有通过初审且投标报价在控制价的85%-90%(均含本数)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经评审满足第1项的前提下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二、运营费报价(人员与检测设备以及处理费)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取所有通过初审且投标报价在控制价的85%-100%(均含本数)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经评审满足第1项的前提下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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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得分 |
一、建安费评审的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每相差+1%扣 0.2分,—1%扣 0.1分。 (注:不足 1%的按插值法计算。)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运营费用评分标准(8分(其中:人员与检测设备4分,处理费4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对应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每相差+1%扣 0.2分,—1%扣 0.1分。 (注:不足 1%的按插值法计算。)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最终得分=总价评审得分+运营费用评审合计得分。 |
4、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02月13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5、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33406 邵工
邮 箱:1261628136@qq.com
招标人: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