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黄山古城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将“休宁县古城岩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O)”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古城岩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O)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备字[202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古城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古城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古城岩景区基础设施提升-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EPCO)
2.2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3建设规模:为配合古城岩景区整体运营,对游客中心、配套设施改造、智能化提升、旅游业态提升等,总投资约4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设计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运营合作期限为“5+5年”。
2.5招标范围:全部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的地质详细或补充勘察、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各项专项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阶段设计服务支持等;②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精细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④运营:古城岩景区范围内的全权运营、管理、市场推广及维护等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③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④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详见运营要求。
2.8招标控制价:约4000万元
2.9项目性质:房屋建筑工程类
2.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 不采用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运营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人员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2.4其他: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能由一个人同时兼任。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运营单位1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运营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和授权委托书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要求,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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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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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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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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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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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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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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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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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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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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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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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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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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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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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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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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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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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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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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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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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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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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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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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1)设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保证本项目设计已经明确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在之后的施工中不随意作调整,如若出现必须调整的,必须经过业主单位认可同意方可调整; (2)施工质量承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全部一次合格标准。 (3)文明施工承诺:施工期间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安排专人负责洒水、打扫路面卫生。不得造成扬尘污染,满足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求,因此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施工负责人出勤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出勤时间为本月施工时间的100%,考勤按照脸谱考勤管理。 (5) 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施工负责人未按规定到岗时间到岗的,接受招标人2000 元/天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项目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时间到岗的,接受招标人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从进度款中扣除)。 (6)投标人须承诺项目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时间到岗被查超过三次,接受招标人记未履行投标承诺不良记录;未到岗超过五次,接受招标人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处罚。 (7)投标人承诺采购材料时,先报监理、跟踪审计及业主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8)承包人再改造施工过程中,涉及大范围拆除必须事先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投标人承诺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执行。 (10)投标人承诺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及合同主要条款、《发包人要求》。 以上承诺需逐条承诺,否则为无效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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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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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函标 |
投标承诺(3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外部关系协调、资金担保、工程竣工后续服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转包、不违规分包、项目经理到场天数进行评审,凡全部都作出承诺且满足要求者得3分,如承诺部分缺项或承诺项内容不能满足要求的,每项均扣0.3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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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业绩(3分) |
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20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的得3分; 注: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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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业绩(4分) |
运营单位: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拟投运营单位具有4A及以上等级景区项目运营业绩,且运营业绩项目签订的运营年限不少于5年的得4分,具有3A级景区项目运营业绩,且运营业绩项目签订的运营年限不少于5年的得2分,仅计一个最高业绩得分,满分4分。 注:投标时提供合同协议书(若提供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需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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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20分) |
总承包管理方案(5分) |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 2、物资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招标、谈判管理、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采购过程质量监督与控制、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 3、工程施工管理: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工程施工HSE管理与控制(建立健全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管理措施,控制其发生,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和环境破坏等内容)、施工的重点难点、施工变更管理程序与防范、外部组织协调管理措施等;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4<F≤5 分,良好得2<F≤4分,一般得0<F≤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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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5分) |
1、对本项目理解深刻、有独到见解,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能提出针对本项目有利的创新技术,招标项目沿线地质条件的认识、能利用本项目带动所在区域产业发展与实施。 2、设计理念与运营相结合,结合项目运营方案及实施要点提供设计合理化建议。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4<F≤5 分,良好得2<F≤4分,一般得0<F≤2 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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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方案及实施要点(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7<F≤10分,良好得4<F≤7分,一般得0<F≤4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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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
商务标初步评审(符合性) |
初步评审清标: 1、设计费固定报价,不得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得超过最高对应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2、异常低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要求,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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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经商务标初步评审合格的且在招标限价85%(含)-95%(含)区间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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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得分(70分) |
商务评分:总价评审的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每相差+1%扣 0.1分,-1%扣 0.05分。 (注:不足 1%的按插值法计算。) 注:评标基准值和偏差率、得分等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5、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9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3月19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6、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33406 徐婷婷
邮箱:769869384@qq.com
招标人:黄山古城岩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