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黟县2026年国、省保古建筑修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黟县2026年国、省保古建筑修缮项目
1.2建设地点:黄山市黟县
1.3建设规模:1标段为西递镇耕乐堂(国保)和笃敬堂(国保),其中耕乐堂本次维修范围为耕乐堂整体及周边环境整治,包括主屋、东偏厅、东院及厨房。笃敬堂本次维修范围为笃敬堂及周边环境整治,包括院落、主屋及厨房等。2标段为宏村古建筑群汪大變故居(国保)修缮,本次维修范围为汪大燮故居整体及周边环境整治,包括主屋、东偏屋、东偏厅及厨房等。3标段为碧阳镇吾爱吾庐民宅(省保),本次维修范围为吾爱吾庐民宅整体及周边环境整治,平面有门亭、院落、主屋、厨房、西院落、附房及巷弄等。项目总投资额约580万元。
1.4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9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1标段为西递镇耕乐堂和笃敬堂修缮,2标段为宏村古建筑群汪大變故居修缮,3标段为碧阳镇吾爱吾庐民宅,主要修缮内容包括木构架、装修及雕刻、楼地面、墙体、屋面及木基层等,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标段划分:3个标段
1.7质量标准:合格。
1.9项目性质:文物保护工程类
1.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 不采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①1标段与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从业范围含古建筑)。
2.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3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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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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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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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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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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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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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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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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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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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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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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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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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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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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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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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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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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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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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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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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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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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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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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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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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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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函(20分) |
工程承诺(5 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配合、外部关系协调、资金担保、工程竣工后续服务、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转包、不违规分包、项目经理到场天数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审,凡全部都作出承诺且满足要求者得5分,如承诺部分缺项或承诺项内容不能满足要求的,每项均扣1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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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4分) |
投标人提供一个近3年(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3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一标段为200万元,二标段为50万,三标段为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 4 分,满分 4 分。 注:①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提供对应标准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一、二标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三标段为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 ②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上传至电子标书内,合同中若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建设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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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历与业绩(7分) |
1、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2、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提供一个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 3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一标段200万元,二标段50万,三标段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业绩的得 4 分,满分 4 分。 注:①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提供对应标准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一、二标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三标段为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 ②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上传至电子标书内,合同中若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建设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③项目经理的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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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技术负责人业绩(4分)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提供一个近 3 年(投标截止日向前追溯 3 年,以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金额(一标段200万元,二标段50万,三标段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得 4 分,满分 4 分。 注:①投标人按照所投标段,提供对应标准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指一、二标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三标段为省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修缮项目; ②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彩色扫描件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截图上传至电子标书内,合同中若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建设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内。 ③拟派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可以和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④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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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符合性) |
工程概况 |
描述是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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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方法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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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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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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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安排计划 |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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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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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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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期的 技术组织措施 |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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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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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
是否符合本项目实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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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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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及回访措施 |
完工后的维修回访措施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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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现场各方的协调措施 |
与现场各方能较好协调工作,协调措施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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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2.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3、合格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①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10项以上(含10项)通过。 ②带*项必须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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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
商务标(80分) |
一、商务标初审: 1、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清单综合单价评审:“工程量清单”的清单子目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对应综合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暂定价、暂列金不得调整费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商务标评分 : 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商务标初审投标人总报价在最高限价的85%至93%范围内的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评分: 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B、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每相差+1%扣0.2分,每相差-1%扣0.1分。(以上价格均扣除不可调整费用,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4、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5、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333406/15212599537 宋冬冬
邮 箱:1215692850@qq.com
招标人: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黟县西递镇人民政府、黟县宏村镇人民政府、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能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