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将“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休发改行审〔2025〕1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境内;
2.3建设规模:新安江流域休宁县横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生态缓冲
带建设工程、生态沟渠工程 3 个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休宁县中心城区萝宁街(包含玉宁街)、横江路、体育场路、玉矶山路、园艺路、白鹤溪路、黄山路、万宁中路等多条道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改造、汇鑫小区雨污水管网改造,总计约17.94km,最大管径800mm;构建横江沿线生态缓冲带约74010 平米、建设生态沟渠2.59 公里等。工程投资额约7400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暂定),具体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设计、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等所有方面进行组织和管理,具体包括:设计优化建议、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合规性咨询、合同管理、财务及资金使用管理、进度管控、费控管控、质量管控、安全管控、施工与竣工验收管理及移交管理等;
(2)工程监理:前期咨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工程监理(含另行发包工程和采购类项目所涉及的相关监理);
(3)造价咨询:工程建设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含竣工结算审核)等。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控制价:221万元
2.9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采用 □ 不采用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资格要求: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全过程管理资格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造价咨询资格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④项目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土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但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造价负责人均需独立设置,不得同时兼任。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同一专业工程服务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服务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服务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专业分工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⑤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或通过标证通扫码添加,否则后果自负。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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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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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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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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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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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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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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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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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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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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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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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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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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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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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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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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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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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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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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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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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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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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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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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 号)的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并安排人员驻场服务;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定期参加例会及招标人要求的涉及造价咨询服务会议; (3)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通过指定方式(如邮件、电话、短信)确认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接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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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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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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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函(30分) |
投标人 业绩 (6分) |
1.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的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为准)监理过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必须含污水管网)或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全过程咨询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的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必须含污水管网)或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业绩(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任意两项: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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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业绩 (6分) |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业绩的追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当中的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必须含污水管网)或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项目造价负责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必须含污水管网)或工程总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业绩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成果文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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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投标人业绩和负责人业绩若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若同一项目包含监理、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跟踪审计)均可重复计分。 ②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关键评审要素,则另需提供实施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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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8分) |
1.监理荣誉: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或水环境治理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得4分,市级的得2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满分4分。 2.全过程咨询荣誉: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省级及以上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类)的得4分,市级的得2分,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满分4分。 注: (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不得分。 (2)颁奖机构须为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法人资格,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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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实力(3分) |
1.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监理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拟派的造价负责人具有工程造价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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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 人员实力 (7分) |
项目团队人员实力(不含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负责人): 1.咨询专业2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市政工程专业2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3.造价咨询(土木工程)专业2人: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4.造价咨询(安装工程)专业1人:具备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同一类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具有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 备注:①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所有人员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上述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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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30分) |
全过程 管理方案 (30分) |
1.项目管理总体方案(6分) 对拟全过程咨询项目总体管理方案进行阐述(从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全方面分析)。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5.3<F≤6分,良好得4.4<F≤5.2分,一般得3.6<F≤4.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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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控制程序及主要工作方法(6分) 针对工监理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方法,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有具体的控制措施内容,表述是否合理可行。优得5.3<F≤6分,良好得4.4<F≤5.2分,一般得3.6<F≤4.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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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过程管理重难点分析(6分) 全过程项目管理的重难点分析,重点对工程范围、项目现状、溯源排查情况、地下管网保护恢复方案、周边要素保护要求等基础资料的熟悉度,以及现状问题分析。优得5.3<F≤6分,良好得4.4<F≤5.2分,一般得3.6<F≤4.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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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流程(6分) 全面阐述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流程,档案资料接收、移交、分类整理和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制度。优得5.3<F≤6分,良好得4.4<F≤5.2分,一般得3.6<F≤4.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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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造价咨询服务方案(6分) 符合项目实际,方案合理,措施到位,有针对性,根据其合理性、可行 性等情况分。优得5.3<F≤6分,良好得4.4<F≤5.2分,一般得3.6<F≤4.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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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40分) |
商务标 (40分) |
1.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审投标人总报价在最高限价的85%-95%区间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各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高 1%扣 0.02 分(扣完为止),每低于1%扣0.01分,满分40分。投标报价分值=4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扣分分值。 注:评标基准价、商务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即*.***%。 |
有关要求和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自行出具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电子签章,其余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文件编排先后顺序,仅评审第1个投标人的业绩和奖项,第1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和奖项。
(3)如允许有2家及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标函标评审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符合要求的业绩、奖项均予以认可,取联合体成员中最优的计分。
5.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21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5月21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6.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855910378 程工
邮 箱:751008608@qq.com
招标人:休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