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祁门县安徽祁门查湾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1次)【祁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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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9 14: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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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人确认

    • 办理状态:
      不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7-29 14:09:0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 代理提交

    • 办理状态:
      请审核
    • 办理时间:
      2024-07-29 14:10:22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招标人确认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7-29 14:11:3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项目负责人

    • 办理状态:
      核验通过
    • 办理时间:
      2024-07-29 14:45:24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4分
项目编号 HJQCG2024C020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1000586130960B-20240725-000686-2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祁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祁门县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7-29 14:45:24 浏览次数 0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QCG2024C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祁门县安徽祁门查湾省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7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注:1、其中基地建设如投标人没有相应资质,则需分包给有资质的公司施工。”修改成“注:1、其中基地建设如投标人没有相应资质,则需委托给有资质的公司施工。”

2、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中“拟投入的物料、设备:投入的自有设备仪器齐全,种类和数量储备充足、能完全满足外业调查及检测要求:1、每配备一台无人机的得2分,满分4分;2、每配备一台测距仪得2分,满分2分;3、每配备一台气体检测仪得2分,满分2分;4、每配备一台虫情测报灯仪得2分,满分2分。注:(1)提供详细设备清单(格式自拟);(2)提供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扫描件;(3)如为租赁设备,则需提供租赁合同。”修改成“拟投入的物料、设备:投标人需承诺投入的自有设备仪器齐全,种类和数量储备充足、能完全满足外业调查及检测要求:1、每配备一台无人机的得2分,满分4分;2、每配备一台测距仪得2分,满分2分;3、每配备一台气体检测仪得2分,满分2分;4、每配备一台虫情测报灯仪得2分,满分2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7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前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祁门县林业局       

   址:黄山市祁门县中心南路林业大楼      

联系方式:0559- 4512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559-2310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吕工      

电    话:0559-2310646      

附件: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