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开】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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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9 1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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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天0小时1分
  • 采购人确认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0:25:5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 代理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0:26:5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 审查科

    • 办理状态:
      不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0:40:55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4分
  • 起草合同

    • 办理状态:
      请审核,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0:58:2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8分
  • 采购人确认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01:03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 代理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29:38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9分
  • 审查科

    • 办理状态:
      不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33:2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 起草合同

    • 办理状态:
      请审核,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38:2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 采购人确认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41:0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 代理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47:19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 审查科

    • 办理状态:
      同意
    • 办理时间:
      2024-02-09 11:54:41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
项目编号 HJACG2024C010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1000586130960B-20240119-000044-5
信息来源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2-09 11:55:14 浏览次数 0
包件(标段)信息
序号 包件(标段)编号 包件(标段)名称 估算价(元)
1 HJACG2024C010A 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630000.00
合同信息
无标题文档
一、合同编号:HJACG2024C010A
二、合同名称: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JACG2024C010
四、项目名称: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黄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方式:0559-2355209
    供应商(乙方):安徽振升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商务中心2幢504室
    联系方式:0559-23552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保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管理服务范围:(一)保安服务要求:1、业务要求:中标人负责对集中办公区实施 24 小时安全保卫值守,执行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维 护各集中办公区正常的办公、生活秩序。即: 为集中办公区提供门卫管理、秩序维护、治安巡逻、技防值守、交通管理、消防巡检核查等,维护各集中办公区安全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其中市检察院东附楼保安兼职负责该楼公共区域保洁维护。(1)负责集中办公区 24 小时消防监控值班,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并做好监控记 录和交接班手续;负责对出入集中办公区的机动车辆、人员以及物品进行核验、登记等门卫值勤工作。(2)负责组织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制止集中办公区内不文明举止,随时为集中办公区内干部职工提供紧急帮助。(3)负责集中办公区内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破坏、防事故、防盗、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守护、守卫工作。(4)在中心安全保卫科的组织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集中办公区治安及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或采取专项措施等,处置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5)维护集中办公区内交通秩序,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的通行疏导, 纠正不文明驾驶等行为,负责辖区内交通、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以及维 护辖区内交通标识设施等辖区内外安全有关的日常工作(包括争执斗欧、盗窃)和各项临时性安全保卫应急任务。(6)负责巡逻排查集中办公区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等,做好消防检查、巡 查、核查等工作。对消防、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能够做到及时报警、处置, 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事件处理及时率 100%。(7)在中心安全保卫科的组织领导下,做好集中办公区内重大活动、会议等任务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8)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辖区内部及责任区的违法犯罪活动。(9)协助相关部门管理集中办公区周围道路交通和安全秩序,禁止辖区内及大门口摆摊设点,确保公共区域出入畅通。(10)组织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的升国旗仪式。(11)完成办公区内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中心交办的其他保安任务。2、人员素质要求:(1)政审合格,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2)接受过专业训练,业务熟练,机智勇敢;(3)五官端正,仪容仪表仪态大方,符合环境和角色要求;(4)原则上应具备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必须持《保安资格上岗证》,会操作使用电脑,其中不得少于 2 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退伍军人为佳。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形体符合工作要求,无纹身。身高不低于 1.70 米,30-60 周岁,其中女性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质量服务要求:(1)质量目标要求:①依照行业标准,根据中心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切实按照“保安服务整体方案、保安服务质量考评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保安服务工作。②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严格管理, 保障集中办公区的财产和干部职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办公、生活秩序。③全年无保安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干部职工有安全感,对集中办公区保安服务满意。(2)服务要求:①中标人自行配备保安服务所需服装、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等用品;中标人自行配备执勤用对讲机、路锥、执勤手电、记录仪、警棍、雨衣等。②如实填写“保安人员登记表”报中心保安科,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到保安科登记备案。岗位值班形成日报告制度,每日报保安科,门卫值班表每周提前报送保安科。③上班期间,保安按规定统一制服,佩戴统一规范标识与携带必要的执勤器械(执勤手电、记录仪、警棍、对讲机、雨衣等)。④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上岗人员仪表整洁卫生,动作规范标准。⑤维护集中办公区的窗口形象,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管理好进出集中办公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⑥积极主动参与处理集中办公区内秩序、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迅速排除各种险 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保安科报告各类案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⑦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负责门前三包: “包安全、包卫生、包秩序”;上岗人员做到“八不准”:不准上班期间玩手机; 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 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会客; 不准听音乐;不准打牌、下棋、看书等。(二)物业管理服务要求:物业服务范围:1、室内保洁:1.1 总体要求: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完整的保洁服务质量标准;每日实施卫生保洁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工作。1.2 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1)市财经大楼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 ,市原规划大楼(地下室至 4 楼)公共区域, 两幢大楼 4 部电梯。(2)上述公共区域的墙面(所有楼梯口、大厅顶部、过道顶部)、天花板、窗框、 灯具部分,公共区域的地面,公共区域的过道、楼梯、栏杆、电梯、卫生间部分,两幢大楼顶层屋面等;(3)上述范围内的垃圾桶清洁、垃圾袋配置、垃圾收集及分类;(4)上述范围内设施设备清洁养护;(5)上述范围内所有楼梯口大厅、过道顶部蜘蛛网及时清理;(6)上述范围内楼顶层屋面至少每月清理 1 次;(7)室内大厅大理石地面每季度清洗、打磨、抛光 1 次;1.3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为上午 7:20 前及下午 14:00 前保洁完毕(上午 7:20,下 午 14:00 前大楼内所有垃圾必须送达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每 1 小时巡保 1 次,维保 时间上午 7:30-12:00,下午 14:30-17:30(注:财经大楼和原规划大楼大厅每半小时巡 保 1 次,地面保洁如有灰尘 15 分钟内完成保洁,巡保时间上午 7:30-下午 18:00),巡 保表于当日下午下班前交由保洁组长,每月5日前由保洁组长将上月巡保表交物业科存 档。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保洁到位,在周末和法定节假日有特殊保洁要求则需无条件服从。1.4 质量标准:(1)天花板: 光洁明亮,无蛛网、霉点、积灰;(2)墙面:整洁美观,无灰尘、蛛网;(3)墙饰、壁画:美观无灰尘,蛛网;(4)灯具:定期循环擦拭, 光洁明亮无灰尘;(5)门窗:无灰尘、污迹、水迹;(6)玻璃制品:每天擦拭, 光亮无水印和其它痕迹;(7)办公家具、台面:无灰尘、污迹;(8)不透钢制品:无灰尘、污迹、锈迹、水迹,定期保养;(9)标识、标志:无灰尘、污迹;(10)烟筒、垃圾筒:内存垃圾不得外露,垃圾袋完好,筒身外表无灰尘、污迹,无异味产生,及时清理倾倒;(11)消防设施设备:每日擦拭,完好无灰尘、污迹;(12)空调:风口无积灰;(13)电梯及电梯轿箱:干净明亮,无灰尘、水迹、污迹,除尘垫保持完好清洁,电梯内无异味,每日 2 次消毒,做好记录, 消毒记录表每月月初交由物业科存档;(14)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积灰,每日清洁,循环保持卫生,扶手每日清洁,无灰尘;(15)死角:各家具背面、窗台高处、踢脚线等定期清洁无积灰;(16)卫生间: 每日消毒, 镜面、台面、水笼头清洁明亮无水迹、污迹, 地面、面 盆、马桶无污迹、异味,整体光泽, 尿斗有去味三角块,管道进内无存放杂物,保持干净;(17)楼梯扶手:每天擦拭, 光亮无水印和其它痕迹。1.5 包工包料:市财经大楼、原规划大楼、检察院东附楼的保洁物品(保洁工具: 各类扫把、簸箕、抹布、火钳、水桶、茶叶漏斗、胶手套、口罩、洗手液、消毒液、可 降解分类垃圾袋、拖把、蜘蛛网清洁扫、擦窗户所需工具、马桶刷等;卫生间物品: 垃 圾篓及可降解垃圾袋、尿斗除臭三角块、檀香炉;室外垃圾箱和垃圾桶内的可降解分类 垃圾袋及垃圾箱和垃圾桶等);绿化养护工具和设备(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 机械);病媒生物防治投放的器具及灭鼠、蚊、蝇药,补种所需草坪草种、化肥农药等; 雨污水管道维护(下水管道堵塞疏通等) 所有设备; 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误餐费、福利、加班、税收等一切费用。1.6 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 遇到辖区内有任何垃圾、废弃物等不卫生现象时,要随产随清、随叫随到,保持卫生干净。2、室外保洁和垃圾清运:2.1 总体要求:每日实施室外卫生保洁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工作。保洁区无垃圾、无杂草、无杂物堆放,不见废弃物和污渍;做到垃圾分类处理、日产日清,杜绝二次污染。2.2 具体要求:(1)室外卫生:每日清扫,保持整洁(范围:市财经大楼后院及地下室,原规划大楼地下室)。做到目视范围内干净整洁(含停车场、墙角、拐角、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烟头,无杂草(物)、积水和废弃物,无枯枝、落叶和白色垃圾;雨水排水口至少 每季度清理 1 次,做到大雨之后立即清理排水口杂物,严禁将树叶等垃圾扫入雨水井盖内,确保管道畅通。(2)垃圾清运:垃圾桶(箱) 垃圾每日清理,桶(箱)外表每天擦试,垃圾箱小门 及时关闭,桶(箱)内存每周清洗,且清洗工作需在指定场所进行。垃圾集中收集点内 垃圾及时清运, 且必需运至指定垃圾收集场所,不得随意乱堆乱倒, 否则后果自负;垃圾桶清洗及时,做到桶外观干净整洁、桶盖随时关闭,并保持垃圾集中收集点干净整齐,保洁车外观整洁;同时中标人接受保洁服务过程中提出的与保洁服务有关的其他要求。(3)化粪池至少每年清理1次,如遇化粪池堵塞情况及时清理。3、绿化管护服务总体要求:3.1 主要内容:绿化养护(总面积约 300 平方米左右):一是杂草清除。草坪内杂草高度超过 10 厘 米时应及时清理,绿化带每月清理杂草一次,道路杂草随时清除;禁止在院内使用除草剂,避免造成土壤污染。四是草坪春、冬季适时播撒草籽,确保冬季常绿状态;播撒草籽时应全面覆盖所有土壤,不能出现土壤外露情况。二是树木养护:保持绿植具有良好 的生长环境,均衡树势,美化树型,出现树干倾斜及时加固,枯枝和病虫枝清理及时等。发现树木受损时,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业主,保证树木正常生长。3.2 养护效果:保持草坪四季常绿平整,同一类型花草树木养护完好率达 90%以上。4、病媒生物防治及病虫害防治:①病媒生物防治:每周对市级大院室外公共区域、 垃圾收集站、绿化带、排污道口等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每月根据季节按操作规程 投放灭鼠药及灭蚊蝇药;②病虫害防治:根据植物的特点, 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 的药物使用,并须在使用前报招标人同意。药物防治每年 3 次以上,人工防治 2 次以上, 确保树木花草无病虫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 2%以内。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院内空 气、土壤、水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及其他副作用,要求乙方多采用农业防治方法。5、设施设备维护:5.1 总体要求: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维护(包括灯具、水龙头、雨污水管维护、漏水维修、弱电系统、电路故障排查、高压配电房巡检、水路电路检修、空调维修、电梯管理等),办公室内维 修提供协助,产生的费用由所在办公室提供,公共区域出现的故障损坏,由由中标人负责检修,所需耗材由中心提供。5.2 具体要求负责给排水、强弱电、电梯、空调、消防、监控等所有系统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管理和维护;能耗控制实行 ;负责对高、低压配电房巡视管理;负责相关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保、年检等工作。电梯、空调等设施采取三方共管方式(采购人、专业维保公司、投标供应商),做好第 三方监督管理工作。以上设备如发现故障应及时与专业维保公司沟通、协调、联系,尽快排除故障。空调、电梯应由有维护资质的专业公司养护、维修。(1) 给排水系统水箱(池)半年清洗、消毒至少 1 次,保证水箱(池)内清洁卫生,冬季水箱及室外管路有可靠的防冻措施;保持泵房清洁卫生;楼顶落水口保持完好畅通;(2) 供配电系统: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 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 ;每日监察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3)弱电系统中标人配合做好弱电系统的维保;(4)避雷接地系统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⑸ 电梯运行与管理:电梯管理员应持有电梯安全员管理证上岗;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制度 ;配合中标人和电 梯维保单位共同做好电梯的维护、保养、年检等工作。确保设施完好、齐全、通风、照明等附属设施完好;(5)空调系统及其配套设施中标人承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70000.0 元
    合同金额:4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地点:市级大院外集中办公区(以下简称“集中办公区”)包括市财经大楼办公区(新 园东路 198 号)、市原规划局大楼办公区(滨江东路 7-7 号),市检察院东附楼,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