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休宁县中医医院“互联网+智慧中医药”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11-17 17:00:00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休宁县中医医院“互联网+智慧中医药”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128900(北京时间)前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J2023CG1043-2

项目名称:休宁县中医医院“互联网+智慧中医药”一体化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00万元/年  

最高限价:控制单价的100% 

采购需求:为提高休宁县中医院及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水平,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饮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提高我医院对中药饮片采购质量的管理水平,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中药饮片供应商,负责承担医联体内智慧共享中药房发展需求及中药饮片采购需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采取3+2方式续签)。服务期内如有国家、省、市、县关于中药饮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省、市、县政策要求执行。合同期满后,需经卫健委和医院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购项目。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①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经营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11171700分20231271700

地点: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处(谢工 0559-2515969邮箱:1075023601@qq.com)获取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在邮箱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自行承担。投标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1289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休宁县中医医院门诊楼3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休宁县中医医院门诊楼3楼会议室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5.项目地点:休宁县中医医院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投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7512320)提出投诉。

9.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休宁县中医医院 

 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黄山南路16号

联系方式:0559-7519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市屯溪区颐和观邸西苑2-32

联系方式:0559-251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9-2515969

(已压缩)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