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副食品采购资格预审公告(2024-JJDCCH-W1003)(第1、2、3、4、5包)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1-13 14:54:37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2024-JJDCCH-W1003

(二)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三)最低限价优惠率不得低于或等于10%。

(四)采购需求

 

 

 

备注

第一包

蔬菜水果类

蔬菜绿色、无公害,新鲜优质,无病虫害,无杂质,且为非转基因品种,产地不限;

水果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光滑有光泽,无斑点、无病虫害,色泽鲜艳,无药害、口味鲜美等。

 

第二包

肉类

主要为包含鲜猪肉及内脏、鲜牛肉、鲜羊肉、鲜鸡、鲜鸭、鹅和水产。其中牛羊肉和猪肉需为屠宰厂定点屠宰,检疫合格,达到一级鲜度,无注水肉、无变质肉等;禽肉需为新鲜半净膛光禽,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肉尸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水产品要求品质新鲜,无病体和腐败变质产品,不得是使用抗生素类产品,达到一级标准。

 

第三包

调料冻货类

主要包括冻货、调料及干货等,正规厂家出品,品质纯正无假货,无过期变质等三无产品,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包

食品类

包括夜餐食品、禽蛋、奶制品和豆制品。夜餐食品为一线品牌方便面、饮料、糖果、瓜子、花生、饮料等食品,包装完好,无假冒伪劣产品。奶制品为伊利、蒙牛和光明等一线品牌,其中低温奶必须在出厂日期10天以内,常温奶在出厂日期2个月以内。禽蛋要求品质新鲜,达到一级标准,无破蛋,次蛋和劣质蛋,没有水湿蛋,雨淋蛋和染色蛋。包含鲜鸡蛋、咸鸭蛋、松花蛋、安暾蛋等。豆制品主要为成品豆制品,要求品质新鲜,无变质,原材料需为非转基因大豆。

 

第五包

休宁地区副食

包含上述蔬菜水果类、肉类、调料冻货类、食品类4大类内容,配送地点位休宁县内区域。

 

注:本项目总共分为5个包,可同时投标多个类别,各标包可兼投兼中。每个包须提供单独投标文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企业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为确保副食品采购质量,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基本资质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所投项目在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内,具有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账户、健康证等,且从事所投标项目至少满3年以上(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参考),必须有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和固定经营场所

2.投标人需为企业法人,不接受挂靠供应商和外资企业报名投标。

3.投标蔬菜类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货源充足,主营蔬菜批发、零售及配送等。

4.投标猪肉、禽肉牛羊肉及水产类供应商需提供检疫证明及屠宰证明,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供货货源的实体商家。

5.投标调料干货、豆制品、冻货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主营调料、干货、豆制品、水产品、冻货类商品,具有稳定供货货源。冻货类供应商还需有一定规模的冷库等低温存储场所。

6.投标食品类供应商应主营百货,禽蛋、奶制品、饮品等商品,货源充足,具有相关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方面考虑,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至少500平方米以上

7.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包括: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固定经营场所等。

10.中标供应商为外地,则需在景德镇及休宁驻地100公里范围内有配送点或者连锁经营店面。

三、报名、预审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 11 12 08时00 分至2024 11 1823时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时间:2024112010时00分。

3.资格预审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010时00分。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25日至20241216日,每天900分至1200分,1400分至1700分(资格预审通过后发售标书)。

(二)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现场递交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G4510)。

2.资格预审开标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某单位。

3.开标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竞价室。

(三)方式

现场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邮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内容及要求

一)递交内容

资格预审文件按资格要求及《XX类供应商预审表》进行编制。

(二)递交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工整、规范、清晰,并采用A4装订;

2. 资格预审文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 资格预审文件一式 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需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4. 资格预审文件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 资格预审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投标供应商应自带备份电子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独密封;

3)电子文件为纸质资格证明文件正本的PDF格式(签字盖章)和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三)递交方式

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等方式,除提供资格预审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现场递交

1)如是法人现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者将不予接收。

2)如是授权代表现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或六个月工资发放证明,未携带者将不予接收。

2.邮寄递交

1)邮寄人如为法人,除邮寄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外,还需邮寄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邮寄人如为授权代表,在提供预审资料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或六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3)邮寄地址

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18255803033

邮寄地址: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G4510)

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19日17时00分。

以上资料未提供者不得进入资格预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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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供应商资格预审表(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