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炉渣骨料厂房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02-05 16:56:02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炉渣骨料厂房工程已由黄山市徽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炉渣骨料厂房工程 

2.2项目编号:CXJY2026033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徽州区

2.4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炉渣骨料厂房项目,占地6.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565.23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约为1516.04平方米,磅房约为49.19平方米。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炉渣骨料厂房项目,占地6.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565.23m2,其中生产车间约为1516.04m2,泵房约为49.19m2。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图纸设计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3898619.89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类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其他要求: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hs.etrading.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226930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 开标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登录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平台系统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平台https://hs.etradin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文昌东路23号          

人:方女士           

   话:0559-258379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址: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人:              

     话:0559-2348822    

 子邮 件:242340193@qq.com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纸质递交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黄山市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方女士            

    联系电话: 0559-2583793                址:黄山市休宁县万安镇文昌东路23号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9-2348822                    址: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五楼   

 

 

 2026   2   5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