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2021年6月,河南省某监理企业在参加黄山市某工程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证明材料。经黄山市公管局调查核实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对企业及有关负责人罚款36000元,违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曝光披露。
案例2.评标专家私下收受投标人财物案。2023年11月,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辛某某在参加黄山市某公路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投标人陈某某,收受陈某某财物好处3000元,为其指定的特定投标人倾向性打分。经歙县公管局调查核实,辛某某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违法情形。2024年3月,辛某某被黄山市歙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没收收受的财物3000元,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清退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
上述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影响了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要以此为戒,切实树立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良好秩序。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