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将“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EPC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歙县霞坑镇石潭村山地小火车及其配套工程EPC项目
1.2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
1.3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黄山市歙县霞坑镇石潭村,线路起点位于歙县霞坑镇石潭村村委会东南处,途经北山岭,终点位置位于歙县石井下以西,线路全长2357m(单线),轨道长约3277米(复线,起点、终点60米长,中间800米长)。主要建设内容为全线轨道、轨道基础、车站建设,交通工具车辆购置、配套的通信、信号等附属工程建设等。
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山地小火车、轨道、车辆、站台等设备和站点、驿站等配套设施的设计、供货、土建、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
①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②采购:完成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安装、调试等内容。
③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经审批的施工图图纸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其他相关服务。
④项目配套服务:项目建设总承包实施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移交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质量标准:
①设计标准:达到国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③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种设备须一次性通过国检要求。
1.8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1.9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2.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1.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3设备生产供应商资质:
如投标人是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滑行和旋转类B级及以上】。
如投标人是经销/代理商,除所投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上述条件外,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滑行和旋转类B级及以上】。经销/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设备生产供应商人员担任,须具备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4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备生产供应商,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
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
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
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6.1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以后施工过程中要以创建市标化工地(质量、安全)为目标认真负责的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到位,如被创城办(文明办)、城管局、交警队、住建局、环保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约谈或通报,按2万元/次扣除违约金。 6.2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以后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落实到施工项目上,并按月书面上报支付落实情况。 6.3 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自主协调外部关系、提供资金担保、提供工程竣工后续服务、不拖欠农民工资、不转包、不违规分包。 6.4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因深化图纸的变更(非业主需求)而产生的增加的工程施工工作量、现场措施、各方管理要求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可不予认可。 6.5 投标人需承诺如方案需修改,则应配合招标人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 6.6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施工现场围挡等设施设置符合黄山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建筑工地标准化二十五条”的要求,施工采用装配式围挡,脚手架采用冲孔钢板网防护。 6.7 投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实行每天项目早会上报制度(内容包括任务交底、安全教育等,每缺一天处以违约金1000 元。 6.8 其他承诺:涉及特种设备的设备,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完成设计审查与出厂检验、安装监督检验、登记备案等全部手续,须一次性通过国家强制性的安全准入检验。如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未一次性通过国检的,投标单位应承担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按照整改要求最长在半年内完成整改工作。如整改后仍不能通过国检的,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本项目已投入的土建、设备等所有经济损失,并承担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违约金。 若未达成此承诺,即视为我单位违约,我单位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等处罚措施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标函(10分) |
投标人认证(3分)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
||||
投标人业绩(4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观光齿轨车供货安装业绩得4分,满分4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小火车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项目团队(3分) |
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每具有一个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注: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证明材料。 2.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暖通、给排水、电气、机械设备、焊接、自动化控制等专业职称。 |
|||||
技术标(20分) |
设计深化(3分)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对初步设计图进行深化设计,对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和优化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需要提供关键节点或部分节点施工图纸。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7分,C类得2.4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
施工组织设计(3分) |
投标人提供轨道基础施工方案、立柱安装方案、站台施工方案、物资采购管理方案、进度计划、平面布置规划等内容,根据内容完整度、相符度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7分,C类得2.4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
车辆技术方案(3分) |
投标人提供车辆设计、动力系统、轨道适应性、运行控制系统等内容,以及针对坡度、弯道、气候等山地特殊环境的针对性设计,对初步设计中车辆设计(载客量、座椅、车辆尺寸、车载空调、轨道等)提出优化意见,根据内容完整度、相符度等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3分,B类得2.7分,C类得2.4分,D类得2.1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
运维支持与售后服务(11分) |
1.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基础要求(2年)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延长1年的加1分,满分3分。 2.投标人提供质保期满后5年内的备品备件清单(报价)及承诺情况、设立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操作人员及维护人员的系统化培训方案以及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承诺情况分A、B、C、D四类,A类得8分,B类得7.2分,C类得6.4分,D类得5.6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
商务标(70分) |
报价评审(70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所有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均以经评审的标函和技术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取前5名(含)的有效投标报价进入基准值计算,排序最末分值相同的一并进入基准值计算。若投标家数不足5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全部进入基准值计算。 2.评标基准值:以入围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5%为评标基准值。 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分项评审,具体规则如下: (1)分项评审中的设计费评分标准:设计费总价包干(固定总价),工程设计费80万元(从深化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完成图审),固定总价报价,不得调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评审中的建安工程费评分标准: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2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3分,扣完为止。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分值=2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评标基准值)|/建安工程费评标基准值*100]* X (X为上述对应数值)。 (3)分项评审中的设备购置费评分标准: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5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3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扣0.6分,扣完为止。 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分值=50-[|(设备购置费投标报价-设备购置费评标基准值)|/设备购置费评标基准值*100]* X (X为上述对应数值)。 |
四、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6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五、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6061265 汪工
邮箱:wangshilie@ahszbjt.wecom.work
招标人:歙县光影石潭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