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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歙县 【信息时间:2025-06-20 10:41:25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一)强化担当,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先后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0次,研究部署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步骤按时间节点有序开展。

(二)聚集问题,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巡察以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多次按要求召开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

(三)建章立制,全面深化整改成果。新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议题”制度》《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理办法》等制度12项,完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等制度13项。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内部监管,切实做到标本兼治,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不全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主动、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2024年党的会议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第一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党的会议存在未落实“第一议题”情况。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并制定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未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深化改革会议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重要讲话及2023年8月给安徽潜山野寨中学的重要回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组织学习《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平台服务工作中。四是制定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要求落实。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共6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二是202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文件进行梳理排查并组织了学习。三是结合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加强对《二十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安徽省第十一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改体改〔2024〕1742号)要求和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四是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并按要求开展学习落实。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

4)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能力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指标要求,完成了电脑的维护更新及监管单位与代码不一致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场内流转周期长问题的整改。二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同时完成了对中心其它电子化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未发现异常。三是认真落实《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评价提质增效攻坚方案(2024版)》要求,加强数据核验,落实好业务数据问题排查和数据推送等工作,合理安排项目的开评标时间,大力提升交易数据推送质量。

5)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新的人事调整,调整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梳理2024年至2025年5月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环节发生的异议,及时提交给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三是按规定向县专项整治整改工作专班报送报表15次。四是在项目交易环节开展围标、串标疑点排查工作,截止2025年5月,已排查132个项目。五是通过党组会,持续传达学习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及时学习领会招投标专项整治的重要内涵。

6)法治建设排名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重视法治建设排名滞后问题,积极与县司法局进行沟通联系,并作了情况说明。二是排查了2021年以来中心涉及招投标领域法治工作发现的问题反馈及时处置落实情况,未发现有以上问题反馈和未落实情况。三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宪法》和参加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1月调整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认真总结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和谋划2025年工作思路,将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组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和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考核,全面提升法治意识。

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短板。

7)业务咨询创新服务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2024年版)和市场主体评价表的通知》要求,创新工作已不纳入2024年第三方服务平台考核标准。二是制定《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置能力,规范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置程序,提高交易现场管理水平。三是开展“代理点单式服务”宣传工作,针对16家代理机构提出的11个方面服务诉求,开展“点单式服务”。四是2024年至2025年5月,已开展代理机构培训2次,提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五是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2024年版)》,各岗位人员进一步吃透把准指标要点。

8)开标场地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走廊、大楼周边等公共区域安装了监控设备,对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活动轨迹,实现全方位实时监控,全程留痕。二是党组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以来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目前县政府对中心办公场所已作了新的安排。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现场秩序管理的通知》,全面规范评标评审现场秩序。

9)保证金托管服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省道F007歙县长陔岭隧道及接线工程施工项目保证金已全部退还。二是2024年的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逾期退还情形。三是组织学习《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收退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保证金管理意识。

10)评审专家抽取服务的申请核验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行立改为抽取与项目相匹配的专业专家评委。二是排查2024年和2025年交易项目,评委组建所选专家专业与项目均匹配。三是组织学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配套制度的通知》,熟悉专家抽取相关规定。制定《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操作细则》,规范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项目专家抽取前,项目负责人对《抽取申请表》中所填专业进行核验把关,确保项目评委组建所选专家专业与项目要求相匹配。

11)档案归档服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歙县光电产业园(一期)EPCO项目(二次)已在2022年11月完成归档。二是全面排查2024年至2025年5月已开标423个项目的电子档案归档工作,按规定已全部归档;聘请安徽久恒档案技术有限公司对单位2023年文书档案进行梳理归档。三是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2024年版)》,各岗位人员进一步吃透考核要点。四是制定《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交易项目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电子档案的构成、采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12)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缺陷。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分别于2024年7月和2025年1月2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均就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汇报,分析研判了工作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2024年10月班子重新调整了分工,2025年1月22日调整了党的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等15个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二是2024年召开的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开展情况进行了排查,班子成员均将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暨履行“一岗双责”等工作进行了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均按要求规范召开。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政策文件,并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及分解表》,强化了岗位责任和风险防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3)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股室责任人总结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谋划2025年工作目标和任务;2025年1月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重点任务,明确各股室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排查,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了落实“一岗双责”谈话。2025年结合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共开展23人次谈心谈话。三是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歙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若干规定》,并结合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工作任务及分解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14)党组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未做到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全体干部职工,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落实“一岗双责”谈心谈话,2025年共开展23人(次)谈心谈话,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谈心谈话做到全覆盖。二是2024年12月20日,对2024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党组主要负责人共对13人开展了谈心谈话,但班子成员3人均未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班子成员3人分别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2025年2月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并坚持做到常态化落实。

15)差旅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内出差大多数都是由本单位司机1人填写报销单,未附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相关附件资料均已齐全。二是组织学习《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歙县机关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全体工作人员熟悉报销流程及所需资料,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强化了审核意识。三是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

5.财经纪律执行有偏差。

16)工会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列支工会经费未附工会活动方案进行自查自纠,现附件资料已齐全。二是组织学习《歙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强化附件资料管理意识。三是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附件资料审核,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符合制度要求。

6.财务工作管理不规范。

17)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购买办公用品费用和公务接待费用由经办人刷卡先行垫付再报销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立行立改,2023年之后均是直接公对公转账,无个人垫付现象。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的通知》,进一步增强规范报销意识。三是印发了《财务管理制度》《自行采购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财务支出管理环节,规范报销凭证,确保每笔支付实现公对公转账。

18)财务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分工已完成调整,大额资金主要领导已签字,严把支出审批关。二是组织学习《关于印发<歙县党政机关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提高了财务监督意识。三是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提高思想认识。

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9)信息公开不及时、出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已立行立改完成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歙县办事指南的更新和1例错别字信息报道的修改。二是排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歙县已公开信息,2024年有1例信息内容未及时更新,已及时更新;2025年均已及时更新。排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024年和2025年歙县信息报道,未发现有错别字情形。三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月度“赛马”机制考核办法(2024年4月修订版)》,掌握信息公开发布条例各项考核指标要点。制定《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不再出现错别字情形。

20)沉淀保证金排查不仔细。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发布的履约保证金清退公告全面自查,未发现将已退还项目仍被纳入沉淀保证金排查范围的现象发生。二是组织学习《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收退暂行规定》,强化了保证金管理意识。三是严格执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的清退公告准确无误。

21)合同签订不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将签订项目增加合同约定工程逾期处罚条款及质保金扣留事宜纳入单位《自行采购暂行办法》管理。二是2024以来单位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排查,不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三是组织学习《民典法》(合同编),并于2025年1月22日,制定《自行采购暂行办法》,规范合同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8.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22)领导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新选拔的班子成员到岗,领导班子已健全。二是调整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的建设工作等15个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衔接不断档。三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3)制度修订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中有关陪餐人员条款与现行规定不符问题进行排查,已完成修订。二是组织学习《歙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实施细则100条红线清单》,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三是印发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有关陪餐人员条款进行了修订。

24)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增强程序意识,规范领导决策行为。二是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大额资金报销流程和手续。

25)主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台账,分析原因,指出的12个项目履约保证金已全部完成清退。二是组织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持续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工作。三是制定履约保证金清退方案,发布履约保证金清退公告,简化流程,实现应退尽退。

9.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缺陷。

26)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党建业务“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建和党支部工作要求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特点,制定了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2024年7次党务公开和4次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梳理排查并建立台账,未发现有违规公示和党费缴纳不及时的情况。三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四是制定完善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组议事制度》等三十五项内控工作制度。五是2024年6月和12月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分管股室2024年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进行了审核。六是2025年3月“党建引领与公共资源交易人才培养”荣获2024年度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新点杯”学术研究论文“优秀奖”,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作用。  

27)党务公开程序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2024年3月份以来对年度工作计划、党员承诺践诺、党费交纳等党务公开事项党务公开7次,2025年公开4次,均由党务工作人员提交,党支部书记审核,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将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党员承诺践诺等应公开的事项做到规范公开。二是2024年发展党员、党务公开、党费收缴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均未发现不规范的情况。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制定单位《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并做到规范审批落实。

28)党内组织生活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4+1+X”规定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质效的实施方案》。三是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次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排查,均按规定程序召开会议。四是2024年10月至2025年5月按“4+1+X”模式共开展了8次主题党日活动,规范了党员政治生活。

10.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29)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高度重视党组议事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本人回避制度。三是党组在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共研究涉及合同续聘、转岗等人事议题11次,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本人回避制度。四是制定《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30)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至2025年5月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6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造一流服务平台,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视频会议5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第二届“大比武”1次,丰富干部职工培训形式,干部职工培训工作短板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二是2025年1月21日安排业务骨干对全县28个乡镇分管项目的干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知识授课培训。三是2025年1月份以来,结合“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和开展“当学习型干部建学习型机关”工作,组织业务能手对干部职工开展5期业务知识培训,交易服务队伍综合服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升。四是2024年以来安排2名同志分别参加了党校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县直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增强了干部政治素养。五是2024年8月和2025年3月联合公管局、财政局共同对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队伍服务水平。

(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1.党组落实巡查整改主体责任有缺陷。

31)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2024年4月至12月召开主任办公会议9次,2025年召开主任办公会议5次,及时研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事项,认真落实《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三是制定单位《党组议事制度》《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等会议制度。                

12.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

32)上轮巡察指出的“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慰问费发放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存在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上缴非税产权交易服务费和利息收入,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全部由工会统一办理,不存在现金慰问和直接支付给工会会员个人的情况。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关于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向党组报告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三、从严管党治党,深化整改成果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坚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真正将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持续做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察反馈的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态化推进,抓好跟踪问效。

(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将巡察整改与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加强建章立制,推动理念创新,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最大化,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6524651;电子邮箱:985237184@qq.com;邮寄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紫阳路19号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办公室;邮编:245200。

 

中共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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