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黄山歙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将“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徽城及桂林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O”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徽城及桂林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O
1.2建设地点: 歙县
1.3建设规模: 约8633.81万元。
1.4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 日历天,施工工期355日历天);运维期:5年(以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1.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源截污工程(桂林镇及徽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生态挡墙、生态护坡、生态沟渠工程)、内源控制工程(污染底泥清理及垃圾收运)、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净化湿地及生态净化塘)等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针对工程范围内主要污染源(污水溢流排放、生活污水散排、农田及生活垃圾面源污染、内源底泥污染),采用分类治理的原则,对新安江上游练江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7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④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
1.8招标控制价:8633.81万元(其中设计费用招标控制价82万元;工程建安费用招标控制价:8201.81 万元;运维费:350万元。
1.9项目性质: EPCO
1.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 不采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2.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或(2)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运维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2.2.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2.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4条要求,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2.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其 他: /
三、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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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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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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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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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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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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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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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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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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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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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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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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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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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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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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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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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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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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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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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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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标函 |
投标人业绩(5分)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工程总投资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环境治理类或河道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得5分。 注: (1)提供中标通知书。 (2)提供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也予认可)。 (3)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报告(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4)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项目总投资额,则需额外提供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 |
投标人荣誉(5分) |
投标人设计获奖荣誉(5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设计的水环境治理类或河道综合治理类项目,获得过省级设计奖项的得5分,获得地市级设计奖项的得3分,本项满分5分。 注: (1)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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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7分) |
项目班组成员: 1、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 2、拟投入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项目总投资额4000万以上的水环境治理类或河道综合治理类项目设计业绩,得5分。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 (2)提供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内的,也予认可)。 (3)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报告(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4)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项目总投资额,则需额外提供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 (5)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设计负责人姓名,则需额外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或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材料。 (6)设计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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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认证(3分) |
投标人具有: 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有效的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 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在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认证查询系统内查询到相关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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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
项目进度及保证措施(2分) |
项目预计建设工期及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合理、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度完善、保证措施到位等内容进行评审。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根据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 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施工的重点难点及保证措施(2分) |
施工方案的重点难点:结合项目特点,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风险点,解决措施及时有效。 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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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科学合理性、措施先进可行性、完备性;各类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有效,进行综合评分; 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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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源投入计划(2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审。 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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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保证措施(2分) |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进行评审,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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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维方案(2分) |
对运营维护期内整体运维思路、重难点分析方案是否完善、合理,重难点分析较全面、运维方案合理可行性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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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设计思路(2分) |
专项设计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设计合理且切实可行。 优得1.8(含)-2(含)分;良得1.6(含)-1.8(不含)分;一般得1.4(含)-1.6(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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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设计方案(6分) |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对初步设计图进行深化设计,对设计说明及经济分析和优化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需要提供关键节点或部分节点施工图纸等情况进行评分。优得5.4(含)-6(含)分;良得4.8(含)-5.4(不含)分;一般得4.2(含)-4.8(不含)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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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 |
60分 |
商务标评审细则: 本项目控制价为863381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20000元(设计费报价为固定金额820000元,投标人不得上浮或下浮,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施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2018100.00 元,运维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000元(运维费报价为固定金额3500000元,投标人不得上浮或下浮,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各部分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施工建安费报价在施工建安费最高投标限价的85%(含)-95%(含)区间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所有投标人的施工建安费报价均不在上述范围内,则取所有通过初审投标人的施工建安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计算:有效投标报价(施工建安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差率每相差+1%扣0.1分,每相差-1%扣0.05分,偏差率不足1%按直线插入法计算,扣至0分为止。 偏差率=100%×(投标人施工建安费−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评标基准价和偏差率的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 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全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 舍五入”。 |
四、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5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五、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9965126798、张工
邮箱:zhaobiao7@ah-inter.com
招标人:黄山歙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