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山市黟县东岳山南路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JYGC2023G013)评审过程中,发现评标专家吴光辉在该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依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对该评标专家作出扣40分的处理决定。
请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评标评审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