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招标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黄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黄公管〔2024〕4号)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