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在黄山高新区综合管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O)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评标委员会对相关投标人投标所提供业绩类别认定错误。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履职考评工作规范》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10分:“因异议(质疑)、投诉或项目实施主体复核等发现评标评审存在错误,但未改变评标评审结果的 ”之规定,现对你们各扣10分。
特此公告。
2025年5月29日